深圳市新秀小学新苗文学社 陈蝶璐
第一次的经历总叫人难忘。我的第一次可多啦,第一次拔牙、第一次打电话、第一次考试、第一次画黑板报……最近,又发生了“第一次”——我的名字第一次登上报纸。这从我懂事以来,给我印象最深的第一次。
事情发生在10月2日。那天下午,不用妈妈提醒,我就自觉地去楼下报纸箱取报纸。因为每个星期六的深圳晚报上,都会有小云姐姐主持的校园童话,我非常喜欢看,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要看。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翻开报纸,开始欣赏同学们的精彩作文和造句。
我正看得入神,无意中看到了“新秀小学新苗文学社”这九个字。我再看,啊,上面怎么会有我的名字呢!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以前,我从来没有投过稿。自从学校开办了新苗文学社后,我只写过两个造句,交给了“社长”——马老师。我只打算练习练习,没想到竟登到报纸上!再仔细地看了,老师帮我修改了一下。看完报纸,我并没有告诉家人,想给他们一个惊喜,便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回了房间。因为我妈妈会看这个栏目的。
当我妈妈看到后,表扬了我,并说:“你可不要骄傲,这个造句是老师帮你修改的。希望以后可以登上一篇你自己写的。”
这个第一次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它激发了我对看报、写作的兴趣,以后,我会多以“校园童话”里的题目做练习,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指导教师:马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