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班里的黑板上,总会有那么一句话:珍惜荣誉,拒绝小店,远离零食。大家都知道,在离学校的不远处,有一家小店是专门卖一些小零食的。许多同学都受不了小店的诱惑,依然进入小店买零食。
据我所知,学校有一些同学非常大胆,不怕门口的小卫士、保安,依然当作若无其事的走进去买零食。昨天,我就看见了这么两起的事件。
中午放学,我不回家,也不在学校午休,是在托幼中心午休的。在去托幼中心的路上,我总会看到那小店门口外面挤满了人群,几乎上全部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我看后,总会自言自语的说到:“唉,小店的什么东西那么吸引人?”
昨天下午放学,我又经过了那家小店。我看见小店门口有两个女同学在门口被保安和小卫士逮到了,在被保安“质问”呢!我想,她们肯定是进了小店买东西,被保安和小卫士看到了,在准备“押”回学校呢!也许他们只是在演戏给我们看,给我们了一个警告:千万不要进小店买零食!要不,后果就像我们一样,被判“死刑”了。可有些同学就是不自觉,依然进入小店买零食,而且吃零食的时候总是偷偷摸摸的,特别是在老师面前。老师说了,买零食的同学和接受零食的同学一律判“死刑”!同学们听了这个坏消息,纷纷都远离了小店。可这个办法还是没有用,依然对一些同学不起效果,就如我们班的几位同学(在此不公开,因为他们已经改正)。其实,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有时候,我经过小店的时候,总是想进去逛一圈,买点小零食来吃吃,“安慰”一下自己的嘴巴。所以这种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了也有好几次。后来,我才真正认识到了去小店买零食的严重性。渐渐地,这种情况又从我的身上消失了
记得在上个星期的时候,小店的顾客还是源源不断。小店的顾客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胆大无比;第二种就是舍得花钱。能入读深圳市南山实验学校的学生家里都是非常有钱的。能进入小店的同学的零花钱一定也是非常多的。也许,那些钱不是来源于自己,而是偷偷摸摸的去偷父母的钱。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
说实话,小店的确是同学们愿意花钱的地方。每次经过小店,都会忍不住的要进去转一圈,买点东西来“安慰”一下自己的嘴巴。如果不进去买点东西“安慰”一下自己的嘴巴的话,就好像自己是一个“慢性吸毒者”,突然“吸”不到“毒”,好像全身都痒痒的,有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
人,都是由自己控制的。无论是什么东西引诱你,你都可以不靠近它,只是看你有没有那种“定性”的功能。什么东西都会令我们感到好奇,什么东西都想尝试一下。其实不是说不行,而是不要靠近,更加不要尝试这些东西:海洛因、垃圾食品等等。就连小店的东西都不要碰!
同学们,钱是父母们辛辛苦苦赚回来的,应该要花在有用的地方才对。让我们大家一起“珍惜荣誉,拒绝小店,远离零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