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个字形容我,那就是——懒。
本人就是懒汉一个:吃饭很懒,睡觉很懒,穿衣服很懒,穿鞋子很懒……反正,我做什么事情都很懒。但是,有一件事,无论是山崩,还是地裂,我都不会偷懒。毋庸置疑,那就是——读书。
我从幼儿园就爱上了读书。小时候,妈妈给我在睡觉前讲故事,让我对故事中的情景,充满了遐想;上小学了,老师与我们一起阅读,又与我们一起分享书中有趣情节;如今,我已经六年级了,伙伴也会与我一同在课后,畅谈书中的人物,以及读后的感受。书,已经是我形影不离的挚友了。
现在的我,特别爱看书,尤其是爱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最近,我在看《残狼灰满》这本书。这本书有很多个章节,我最喜欢第一章——秕狼。这一章写了一只母狼白莎,历经千辛万苦,牺牲了许多,栽培出了一只强大的狼崽——黑黑。本章节中,有许多描写白莎的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从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动物们生活的不容易。
每次看书的时间总是那么短暂,所以一有时间,我就会读书。有时候,没有把书看完,我就在睡觉时就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所以,我在三更半夜,也会爬起来看书。我看书的时候,我的心就被书中紧张的情节给揪着了,有时我还会在写作业的时候拿出一本书来看,看得入迷了,我就会连作业都忘记写了。虽然这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是,也能从中体会到书籍的魅力之大啊!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啊,这就是书。它带给我乐趣,让我学习到了我从不知道的知识。书啊,你的魅力真的是无限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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