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布什挥手发动自由之战时,我没有那种如我所料后的快感。我并不赞成美英攻战伊拉克,虽然我知道战争一定会发生。
今天在新浪网看到一位妓女写的一篇关于伊拉克战争的文章,她把这场战争比喻成:布什强奸伊拉克。她的意思是伊拉克这个美丽的妓女让萨达姆糟老头养着,还不如让南部牛仔强奸来得痛快。哈哈。很有意思,布什确实强奸了伊拉克,而伊拉克是以享受来回报他呢,还是用抵抗来挣脱他,我们拭目以待吧。
战争的正义,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现在很难去对这场战争下定论,只有历史才能解答。
和平或战争,往往也是由一两个人决定的。二战的希特勒,决定了那场残酷的战争。布什是这场战争的发起者。
我看到了一百多年前的中国的,八国联军打下了北京,火烧圆明园。
这又印证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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