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的一个星期五,我在《读者》上看见一篇文章,上面大致内容是说有一个小女孩每天都在帮助妈妈打扫卫生,得到的报酬是一个月五十元。从她四岁起一直这样到她十二岁,总共加起来有四万元多。但她一分都没花而是保存起来……
二年级时我看上一块紫色手表,两粒像钻石一样的珍珠镶嵌在紫色的薄面上,这种配合简直称得上“天作之合”。那十二个数字在表上明显清晰,我喜欢极了。唯一让我烦恼的是钱的问题, “天马表:二十元”这个价格算是贵了一点,但我仍然想买,可是哪里来的钱。正在我犹豫时正好看见摆在书店门口的《读者》。我似乎想起了什么。
一回家我就向妈妈提出来要到垃圾,终于妈妈同意给我一毛钱,并讲好做一样家务事一毛钱。干了一个月,最终才有五块钱。我决定放弃这次计划,可每当想起那块表时,我就会坚持下去。俗话说:关键时刻英雄见本色。这次,我最后还是“英雄”见本色。我从小不爱干劳动在这次事里显示出来了,最终还是放弃了。
此后我会尽我所能为城市卫生出份力,让环境更干净,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