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看了好多书,其中一本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不小心掉进了一只野餐篮里,然后又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非常想念他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后来,它幸运地碰到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玛丽欧,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虽然它曾经也干了不少坏事,比如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挣来的纸币,还烧掉了报摊,当白利尼妈妈准备扔掉它的时候,突然听它演奏了一首美妙的曲子后决定原谅它了。看了这本书后,我真为这只蟋蟀的幸运而高兴,想想它没有被装在蝈蝈笼子里当商品出售,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鸟语花香的大自然中,它生活的很幸福。
夏天,我经常看见有人拿着一大堆的蝈蝈笼叫卖,每个笼子里都有一只蝈蝈,我自己也曾经买过,拿回家后放在阳台听它的叫声,喂给它吃毛豆和西瓜皮,可是过不了多久蝈蝈总归会死掉,所以以后我再也不买了,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深地体会到蝈蝈不应该被笼子装起来当商品买,它们是有生命的,它应该属于大自然的。这只蟋蟀的奇特的旅程使他真正体会了城市和乡间的不同,城市的道路宽敞干净,可是没有了泥土的芬芳;城市里到处是灯红酒绿,可是连只萤火虫也找不到;城市里到处是葱葱郁郁的大树,可是这些树只开花不结果,除了麻雀在上面筑巢,其他的鸟儿踪迹全无;城市里到处是钢筋水泥砌起来的房子,人们都被房子装在一个一个的笼子里……我很羡慕这只蟋蟀,我也希望有一天,我生活的城市和小区,到处是鸟语花香,天空是蔚蓝蔚蓝的,河流的水是清澈见地的,呼吸的空气是清新的,就像生活在大花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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