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读《骑士时代》,一本讲述中世纪的书。现在才知道:中国的“君为臣纲,皇权至上”的观念是多么好,多么有力,虽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君为臣纲,那么就能保持皇帝的权威,被干政、挟天子令诸侯的可能性就会减少(白痴皇帝如晋惠帝和昏君除外)。皇权至上,那么宗教就不得不向皇权低头,不能因为所谓的“神”而向民众收取乱七八糟的税(比如罗马教会受的什一税)。
中世纪时期的欧洲,遍布日耳曼人。比较强大的王国有法兰西王国、英格兰王国和德意志帝国(就是现在的法国、英国和德国)。日耳曼人在罗马统治时期,与罗马人势不两立。但是罗马的兵源渐渐紧缺,于是就开始把日耳曼人当成了自己的主力军,雇佣日耳曼人参加罗马军队。但罗马人与日耳曼人宗教信仰不同,民族习俗不同,再加之罗马人一直认为日耳曼人是“蛮族”,所以虽然日耳曼人一直在罗马人的军中,但是根本不和罗马人一条心。最终,日耳曼人攻下了摇摇欲坠的西罗马,东罗马也在悲惨中灭亡了。罗马教会没了靠山,因为日耳曼人不信仰基督教而信仰多神教,所以罗马教会一天比一天衰败。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克洛维建立法兰克王国。克洛维认为,必须找到一件可以控制百姓精神的有力武器,才能让百姓们彻底臣服,并承认自己才是正统皇帝。他选择了皈依基督教。教皇又有了靠山,自然非常高兴,于是给克洛维加冕,承认其是“罗马皇帝”。
克洛维建立的王朝,史称“墨洛温王朝”。渐渐地,墨洛温王朝出现了很多昏君,皇帝的权势开始衰败,而宫相(就是在皇帝身边服侍皇帝的贴身管家)因为有能力涉足国家的机密文件和军国大事,所以渐渐开始培植势力,暗中拉帮结伙,尽力让皇帝信任自己。
墨洛温王朝的末代皇帝沉迷于享乐和酒色,不理朝政,对臣下为所欲为的行为听之任之。一位叫查理·马特的宫相因为击溃了阿拉伯军队而威名大振,连国家的军事权力也揽到了自己的手里。他认为皇帝已经没有一点权威了,现在篡位正是时机。但他决定把这个好机会让给自己聪明伶俐、志向高远的儿子——矮子丕平。
因为宫相是世袭制的,所以老查理死后,丕平也就自然而然地当了宫相。丕平非常想篡位建立自己的王朝,但这却违反了基督教义。基督教教导人们:“好的王是上帝奖励人的礼物,坏的王是上帝惩戒人的工具。无论王好还是坏,都是神圣担负上帝使命的。”所以丕平篡位,就在道德伦理上违背了上帝。如果要名正言顺的当皇帝,就必须征得教皇同意。末代皇帝不支持基督教,教皇好几次派来的使臣,末代皇帝都不予接见,这使教皇和法兰克的关系迅速恶化。丕平看准了这个时机,亲自去罗马会见罗马教皇扎恰里。丕平傲慢地问:“教皇大人,我想问你,国家是要一个有真正实权的皇帝好呢,还是要一个徒有虚名的皇帝好?”扎恰里心领神会,于是沉吟一番后,说:“要一个有真正实权的皇帝好。”丕平随即仰天大笑:“教皇大人,因为你的恩典,我一定会报答您的。”于是教皇恭敬又高兴地送走了丕平。
丕平回国后,宣布墨洛温王朝灭亡,建立了加洛林王朝。事后,丕平没有忘了教皇扎恰里。他抢来了君士坦丁堡,送给教皇,这就是“丕平献土”事件。
教权的真正兴起是在教皇英诺森三世时期。英诺森三世称教皇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说“太阳照得到的地方都应该归教皇管理”,“教皇就是太阳,世俗权力只能是月亮,月亮要顺从太阳”。如果有哪个君主不服从教皇,英诺森三世就处以绝罚(就是开除教籍)和停圣事的处分。教皇的权势如日中天。
但到了英国都铎王朝亨利八世时期,教会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亨利八世称得上是一位暴君,一生娶过六位妻子,处死了两个。但是亨利八世对骄横惯了的教皇,可是很有威力。
亨利八世颁布了《至尊法令》,推翻了英诺森三世的一切理论,并强调:国王的权力最高,,教皇不能染指。本国内的大主教和主教应由国王指定。国王有权废立教皇,教皇不得干预世俗权力。教皇的权力就这么被削弱了。
伊丽莎白女王时期,女王又完善了《至尊法令》,强调了女王的权力至上。渐渐地,教皇越来越衰弱,这场战争以皇权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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