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辛辛苦苦种的玉米,却被野猪吃了不少。开枪打吧,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打吧,庄稼被毁,农民该吃什么?我认为野猪可以合理捕杀!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受到损失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赔偿要求。但野猪、野兔等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不在赔偿之列。那么,它们给人类造成的损害由谁来负责赔偿呢?
野猪是繁殖特快、数量猛增的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果不加限制,任其发展,也许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农民的忍耐是有限的,农民也要生存。如果有一天让野猪泛滥成灾,却让农民忍饥受饿,这是不是又产生了新的不平衡?
因此,我认为农民可以先向政府报告,再合理捕杀野猪,或者开辟专供野猪生活的地区,用高墙阻隔。
不过,如果野猪只是偶尔犯点错误,我们还是要尽量保持宽容的心态,更不能滥捕滥杀,破坏大自然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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