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看到这本书,是在《儿童文学》上,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杂种狗,在经历了千难万险后,认识了狼妹,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回到了牧场。
我本人也非常喜欢小狗,读了一段简介后,发现它的语言生动,情节婉转,再配上几页生动的插图,变成了一本很不错的动物小说。于是,我便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买了这本书后,我如饥似渴的读着,读完,我松了一口气。想:我真的没有白买这本书。
我最喜欢里面的主要角色:阿蓬。阿蓬最早是一只杂种狗,面临着被宰杀的命运,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阿蓬有幸逃入了牧场,牧场的管理员是老金,老金细心地照料着它,他与老进金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并认识了一只狼妹,虽然狼妹白天很听话,可一到晚上,狼妹就恢复了狼的本性,吃羊。最终,她跑回了森林。一次,阿蓬独自遇到了狼群,他与狼群展开了血与血的搏斗,在危急时刻,狼妹跑出来和他并肩作战,赶跑了狼群,又回到了牧场。
我喜欢阿蓬,不仅喜欢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还喜欢他那执着,干什么事情都很认真的态度,也喜欢它不到重要时刻不把对方置于死地。
阿蓬就是让人喜欢,让你爱着的阿蓬。
(字数: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