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先听我讲一下故事内容吧:蟋蟀柴斯特从没想到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可他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豪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宽容的老鼠塔克忠诚、勇敢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声音,给大家带来了快乐,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纽约的一位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塔克、亨利猫和玛利欧,塔克他爱动脑筋,想办法冲过重重难关,帮助朋友到故乡,勇敢还老喜欢坐在排水管的外面看玛利欧卖报纸。
亨利猫他和她克,柴斯特是好朋友,亨利猫喜欢帮助塔克干活,有时候还喜欢在垃圾桶里找东西,它是一只四处流浪的一只猫。
蟋蟀柴斯特,他爱在空闲的时候唱歌,还喜欢自己编歌曲,最后还被大家说成音乐家呢!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最后自己也回到了故乡。
怎么样这本书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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