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个农民进城给生病的父亲请医生,不小心踩死了米店老板的一只小鸡。米店老板非要他赔九百文钱不可。农民身上仅有三百分,不够赔,两人拉拉扯扯的争吵起来。
正巧,知县段广路过这里,他问老板:“什么鸡这么值钱?”
米店老板说:“这鸡是一个好品种,喂三个月重九斤,按市场上的价一斤一百文,不是九百文吗?”
段广笑笑,反过来斥责那农民:“你太不小心了!踩死人家的鸡,应当赔。”
农民见这位老爷板下了脸,只得掏出仅有的三百文,又把衣裳典当了,凑了六百文,但还缺三百文。
段广见农民可怜,便从腰里取出三百文,凑足了,赔了鸡钱,米店老板接过钱,眉开眼笑,正要进店,段广喝住他:“且慢。”
只听段广不慌不忙说:“我刚才所判,也有不妥之处。你说你的鸡三个月重九斤,,倒也不错。不过‘斤鸡斗米’鸡重一斤,得喂一斗米,现在鸡已死了,不是省了你九斗米吗?既然他赔你九斤鸡的钱,你也应该把省下来的九斗米给他,这才公平。
米店老板哪敢说半个步子,只得派人去九斗米,交给了那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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