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交通事故”这个词跟我几乎沾不上边,我也总认为在我身上不会发生。可前几天,这个不可能的事情还是在我身上发生了。
那是星期六的早上8点多发生的。当时,妈妈正骑着电瓶车送我上学。可正当快到了目的地,一辆白色的轿车突然从后面冲了上来,离我妈妈行驶的非机动车道非常近,那反光镜带着车笼头,一下就把车掀翻在地。幸好车倒下来的时候,我紧紧地拉住车坐椅不放,因此跌下来的速度也慢,而妈妈呢,可就惨了!脚上手上都是伤,共有八处!
那辆白色汽车的主人急忙下车,扶我们起来之后又把我们送到医院里。正好我爸爸在医院体检,听完事情经过后就报了警。
妈妈说:“你把我的裤子和鞋子都弄坏了,至少要赔300元!”可那人却死活不肯,只肯赔100元。我也大声嚷嚷:“100元怎么行,我们还没给你算妈妈和不上学、不上班的费用呢!也没算精神损失费!”后来在警察的调解下他才赔了300元。
事后,我每天都对这件事儿提心吊胆,生怕再发生这种事。不过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宽宏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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