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惨白的月光或朦胧的北极光,它那巨大的身体飞跃于伙伴之上,巨大的喉咙洪亮地高唱着一曲古代那年轻世界的歌,也就是狼群之歌。”这是小说《野性的呼唤》的结尾,这句话中的“它”便是主人公——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巴克从小就生活在米勒法官的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那时的它,高高在上、目中无人,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十足的王者风范。可这一切却因为人们在北方找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着。
原本唯我独尊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非人的虐待:被人拐卖到了那个穿着红衣衫的人那儿,它又被棍子连打了十几下之后,巴克终于明白了,在拿着大棒的人的面前,自己是不可能反击的。这次,大棒让它学会了容忍,同时也让它隐约中了解到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
之后,巴克又再次被人交易,它来到了一只雪橇队,同行的伙伴教会了它许许多多生存之道。
比勒让巴克学会了做洞,使它不再受冰雪打扰;派克让它学会了偷食,使它不再被饥饿困扰;比利教会了它如何破冰喝水;而斯皮茨,那只凶猛的领头狗,则让巴克学会了杀戮。斯皮茨把巴克当成了对手,而巴克也时不时挑衅他。终于,一场领袖之战一触即发,巴克边打边学,它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打斗而来!毫无疑问,这场战争,巴克胜利了!
巴克已经变成了一只野兽,它冲进了森林,一次捕食中,巴克感到了杀戮带来的快感,公然向群狼挑战,最后,它成为了狼王!
巴克因为环境改变着,变得狡诈,变得镇静,变得恐怖,我震撼于它看似温顺的外表下,不断被唤醒的本能。我们人又何尝不是这样,看似文明的社会中,也存在了许多的勾心斗角,只有不断变强,才能真正的成为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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