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初中时,怀着激动地心情,表面上却装的平淡无比。不知怎的,我一眼就看到了她亮亮的眼睛,我知道,她也看到了我。
人与人的相遇或者就是一种天意,茫茫人海中,我和她在一起,成闺蜜,不能不说,有点奇。也许就因为那一眼,注定了我们以后会有深深的牵绊。“我见过你,我们一个小学的,邻班。”我微笑着对她说。是的,我见过她,还不止一次。
小学的时候升国旗,因为身高原因,我总站在最前排。而她,是主持升国旗的人,所以我一眼就能看到她。她站在一边,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切,仿佛这只是一部电影,而她就是那个看电影的人。她亮亮的眸子打量了我一眼,随后就移开了,也没回我话。我哽了一下,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却旁若无人地继续跟旁边的同学继续说闹,再没看我一眼。有些尴尬的揉了揉头,朝她前面的位置走了过去。彼时,第一次交锋就这样梗在了我的心中。
几天以后,和同学们混熟了,我又一次对她说:“我是真的认识你!”边说边重重地点头,以增加我话语的可信度。她却带着一种说不出感觉的笑容对我说:“都开学一个星期了,再不认识我,你是有健忘症吗?”我又哽了一下,直觉她有气死人的本事。后来体育课的800米跑步成绩,她第一我却倒数。她带着胜利者特有的笑容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亲爱的,你这么逊,以后千万不要说认识我。一般来说呢,我不喜欢和乌龟做朋友。”我吐血:“很好,谁稀罕!”拍开她的手,转身走人。那以后,我觉得我们是不会成为朋友的。
然而事情总那么出人意料。一次秋运会中,我跑完800米就瘫软在了赛场上。总对我最不屑的她,却第一个跑到我身边,默默地将我背下赛场。似乎也就这次之后,我们之间慢慢没了气死人的对话。然后日子就这样“水深火热”的下去。其实,我们的脾气大相径庭:我文静,她火爆;我爱看书,她爱运动;我爱细雨,她爱阳光。然而我们又那么相似:一样爱笑,一样爱玩,一样爱吃。我会因为她,爱上阳光;她也曾因为我,爱上细雨。间刹那,我又以为我们两个,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三年初中时光转瞬即逝。三年之后,我们再次出现在同一个班级里,我就想,这是幸运之神给我们的眷顾。我又想,我们会像以前一样要好,甚至会比以前更好。可这一切不过我想而已,我终究是忽视了一个词:物极必反。我和她天天混在一起,一起吃、一起睡、一起学、一起玩。就在这一起、一起中,一些事悄悄改变了。她不再是那个无偿对我好的人了,不再是那个喜欢一直和我在一起的人了,甚至不喜欢对我说她的事了,也不再喜欢听我说我的事了。
然后就在这改变中,她突然地消失了。突然到:我来不及做任何反应。明明前一刻,还在笑着说“一起逛街”,然后这一刻,却找不到那句话是谁说的了。之后就是长久的疑惑,那个人是有多好?好到让她抛弃了学业都不愿放弃友情!
往后的时间里,我自己一个人,做从前我们两个人做过的所有事。我以为我很快就会适应这样的生活,可到现在我还会“看见”她。在记忆中,时不时地就会“看见”她。我明白了:过去,从不曾遗忘,只是收藏。我以为我们会陌路,但在心底我却明白,我还在等,等她回来告诉我:“喂,小乌龟,你太慢了,所以我回来找你了!”
如果你以后遇见一个叫于小鱼的家伙,烦请你告诉她:小乌龟很慢,但从未停止过追逐理想的脚步。
闺蜜,记在我心里。
(郑州二中高二13班 焦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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