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幅漫画:几只猫围着餐桌,面前是美味的鱼儿;旁边一只猫,与众不同,它扑向一只老鼠。那几只守着鱼儿的猫议论纷纷:都什么年代了,还捉老鼠?有鱼吃的猫,日趋减了捉老鼠的兴趣,那只卖力气去捉老鼠的猫,似乎显得不通世故。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有了鱼是否还需要去捉老鼠?
答案是肯定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假如所有的猫都满足于主人提供的美味的鱼,都不去捉老鼠了,岂不喜了那些专门以偷吃为生的老鼠,它们从此站起来了,终于可以不用忌讳那千百年来的宿敌,可以堂而皇之的出入千家万户了。
假如所有的猫都满足于主人提供的美味的鱼,都不去捉老鼠了,那这些鱼都由谁来提供呢?
猫们自已是捉不到鱼的,因为它不识水性,下不了河塘小溪,就更不用说下海捉鱼了。那由谁来提供这些鱼呢,当然就只有养它们的主子了,问题来了,主子又凭什么要花钱花心思来养你们这群不捉老鼠的猫呢,是因为你们长得好看?把你当成一种宠物来养;还是因为见你没吃的发发慈悲心,赏给你们吃的呢?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猫们得记住了,千万得把主子饲侯好了,千万不要惹主子生气;哪天你们老了,不中看了(想想每天只顾吃鱼的猫,大概也早已没有了捉老鼠的本领,早就不中用了),没那么乖巧听话了,倘若哪天主子一不开心了,不给你们鱼吃,你们就得饿肚子了,更甚一点,被赶出家门,就只有流浪街头的份了。
常言道,哪个猫儿不吃腥?鱼儿算是猫的美食。还有一句话说,猫逮老鼠,天经地义。由此可见,老鼠和鱼儿,都是猫的盘中餐。鱼为猫所欲,鼠亦猫所欲,舍鼠而取鱼,可否?在我看来,老鼠是猫的天敌,因为猫的存在,鼠辈便不敢造次。有鱼吃固然很好,但放弃捉老鼠的本职工作,后果相当严重。柳宗元笔下的“永某氏”,因为禁忌的缘故,一任老鼠逍遥于屋舍,家中拒绝猫的靠近,结果老鼠肆无忌惮,顿成大患。等到房屋换了主人,老鼠的末日降临,新主人大开杀戒:“杀鼠如丘,弃之隐处,臭数月乃已。”没有猫制约的老鼠,还不闹翻天?(评语:这个后果的严重,是对猫来说的吗?要把这个后果的严重跟猫结合起来,让猫知道不抓老鼠对自己是不利的)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警察和犯罪,比作猫与老鼠。警察打击犯罪,一如猫捕捉老鼠。“捉老鼠”是猫的天性,而惩治犯罪是警察的神圣职责。只有在象征公平和正义的警察面前,不法之徒闻风丧胆,望而却步,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倘若警察队伍中的某些人,以时代发展为借口,弱化自己“捉老鼠”的功能,甚至和老鼠沆瀣一气,以至于陷身腐化堕落的泥淖,那就可能失去猫的本色。
猫不捉老鼠正如农民伯伯都不种地,解放军叔叔都不握钢枪了,所以说不管是否猫有鱼吃,它都不该忘记上帝赐予它的天职。
总评:文章写得很不错,语言老练、犀利,议论有深度、逻辑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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