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童年的生活中,发生过很多事。有的随着时光的匆匆流逝沉没在我脑海里,有的模模糊糊,不过有一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是夏日的一个上午,我和爸爸妈妈都在家里,爸爸在床上看书,一边看一边用力扇着扇子,妈妈在整理房间,一边干活一边用袖子擦头上晶莹的汗珠。我正在写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因为天气烦闷,爸爸说:“儿子呀!去商店买几根雪糕吧!”说着递给我5元钱。
我拿着钱去了商店。到了以后,我一看外屋没有人,便喊了一声:“有人吗?”这时从里屋走出了一位售货员,“阿姨,我要买6根5角钱的雪糕。”
她打开了冰箱门对我说:“快点挑!这么热的天雪糕都化了。”我赶忙拿了6根,付了钱,她把钱包里的钱翻了又翻,给了我47元钱。
我回到家后把事情向爸爸说了一遍,爸爸的脸色变得很严肃,严厉的对我说:“赶快把多找的钱送回去,咱不能贪占别人钱财。”我拿着多找回来的钱走到了商店,对售货员说:“您刚才……。”我刚想告诉她忽然一想,刚才她服务态度那么不好,买雪糕都不让我挑,我不甘心就这样把钱给她,所以就转移了话题,问问这个多少钱,问问那个多少钱,不知不觉中,爸爸已经站到了我的身后,“我不是让你把钱还给人家吗?你还了吗?”爸爸生气地对我说。“我……”我把钱掏了出来还给了售货员,临走时爸爸还向售货员道了歉。回到家里爸爸给我讲了很多道理:钱虽然是个好东西,但它也是个害人的东西,它是要靠双手去创造的,并不是这样贪占而得来的,47元钱和一个人的人品比哪个更重要,要有辨别是非的观念,更重要的是要有辨别荣辱的观念。
爸爸的话使我受益匪浅,是我在人生旅途上的一个破折号,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人首先要不贪不占,并且要诚实,更要知荣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