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本书,一本博古通今的书,里面蕴含了人类五千年文化的沉淀。我时刻为自己感到骄傲和自豪!
很快,我就被出版社送到了新华书店里。店长是一个和蔼的老人,他把我和其它书一起摆放在书架上,我从此有了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
一天,老店长来清点书目,当他看见我时,我好像感觉到他眼睛有了一丝别样的光芒。果不其然,他捧起了我,不停地翻看着,边看边不时地点头“这是难得一见的一本好书啊。”听着老店长的不吝赞美之词,我的内心更加骄傲了。老店长把我摆在了前台十分醒目的位置,以便别人能尽早地发现我。
我满心欢喜地躺在那里,心里尽是骄傲。我想:自己肯定是第一个被人买走的,因为我里面的知识实在是太丰富了,我有这个自信!
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也过去了,好多人只是在我的封面上瞟了一眼,便去看其他书了。一个星期过去了,情况依然如此,反倒是我旁边那些低俗搞笑一类的书,看起来毫不起眼,被买走了不少。我心里不免顿生一些失落之感: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但我依然相信,一定会有人需要我的!
终于有一天,一个男人看到我后把我从书架上抽了出来,我心里一阵窃喜。可当他打开我看了几页后,脸上即刻由晴转阴,随即便把我扔在了书架上,一边扔一边骂骂咧咧:“什么破书嘛,让人都看不懂!”然后在旁边拿了一本漫画书趾高气昂地走了,把我气得啊,到现在脸都是青的。随后,老店长走了过来,仔细地把我擦拭了一遍,轻轻地对我说:“放心吧,一定会有人欣赏你的。”
可是,我却渐渐地对自己的魅力越来越怀疑,那个男人的话时时在我耳边回响:我难道真的是一本破书?我难道真的一无是处吗?可不管我怎样想,除了老店长偶尔来看看我,终究是没有人再愿意看我了,我的心便随着我的身体渐渐走在了黑暗里,渐渐地陷入沉睡中……
浑浑噩噩的日子不知道过了有多久,我的心渐渐死去,只愿在这无人问津中了却余生了。
那天,恍惚中,我仿佛看到了一双稚嫩的手,那双手粉中透着白,还胖嘟嘟的,好久没看到这么好看的手了,我不禁睁开了眼睛,接着便看到了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那两只眼珠里仿佛透着一种特殊的光芒,这种光芒吸引了我。只见那双眼睛在我们这一排书架上巡回,那眼神,是多么的专注啊,好像生怕漏过一本好书啊。终于,她的目光在我的身上停留了下来,“爷爷,我找到这本书了!”她用极快的速度把我从书架上抽了出来,也不管我是不是弄脏了她的手,我被小姑娘的举动弄得顿时蒙住了,正在不知所措时,只见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来到了小姑娘的身边,拿起了我,拂去我身上的灰尘,仔细看一看,翻一翻,微笑着说:“就是这本书,孩子,我们跑了这么多的书店,今天真是不虚此行啊,终于找到了这个版本的啦,这可是一本大智慧的书!你一定要好好读!”
听着这苍老但又带着慈祥、智慧的声音,我的眼泪瞬间如同开闸的洪水滚滚而出。我的自信,我的骄傲早在数次无人问津中已土崩瓦解,我早已经接受了自己是一本破书,自己毫无价值的宿命,虽心有不甘却又能奈何?而在今天,这位长者的话重新肯定了我的价值,让我重新树立了生活下去的勇气。是的,我是一本大智慧的书,一般的凡夫俗子当然看不到我的价值,但是,总有那双慧眼,终究会发现我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泪奔了,但我知道,这是幸福的眼泪!
(字数:1298)
作文点评:本文立意高屋建瓴以物喻人,告诉读者这样一个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只要拼搏、只要执着的等待,总会有慧眼识珠的那个买家向你走来。出色的细节描写将“书”的内心活动刻画的淋漓尽致。文从字顺,一气呵成,读之似饮琼浆佳酿,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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