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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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音】hé píng gòng chǔ
- 【出处】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邓小平《和平共处原则具有强大生命力》
- 【解释】彼此不发生军事冲突而共存。
- 【用法】作谓语、定语、状语;同“相安无事”
- 【结构】联合式
- 【近义词】和平共存、相安无事
- 【同韵词】修文演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开疆展土、卧旗息鼓、擢发莫数、弄文轻武、弥山跨谷、连皮带骨、连昏达曙、士可杀不可辱、......
- 【年代】当代
- 【英语】peacefulcoexistence
- 【德文】friedlicheKoexistenz
- 【法语】coexistencepacifique
- 【其它使用】
- ◎ 唯一能够行得通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今天下午在中南海会见由戈登·麦克伦南总书记率领的英国共产党代表团时说,社会主义国家在执行对外政策时要讲信义,不能当面一套,背后又搞一套,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只能采取和平共处的办法。
- ◎ 他同时强调,世界正在开始向多极化方向发展,不能只由一、两个大国支配国际事务,只有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公正合理的新秩序,世界才会有持久的和平。
- ◎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交往,特别是高层互访,增进了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 ◎ 强调全面发展与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与两国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尊重两国人民的政治选择和发展模式;着重强调我主张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中国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加强同摩、南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阐述我对台湾、西藏和人权问题的原则立场;重申了我对原南斯拉夫危机的原则立场。
- ◎ 但是,只要我们双方都能用长远的战略观点看待并发展中英关系,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处理我们之间的问题,我相信,这类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 ◎ 马吉德就此发表讲话说,这种不道德行为是对宗教的亵渎,它充分表明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根本不愿意与本地区其他人民及宗教和平共处。
- ◎ 像大海一样容纳百川,与不同的传统、习俗、信仰和文明以礼相待,存异求同,和平共处。
- ◎ 中国重视发展与巴新的关系,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巴新政府一道做出切实努力,使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更加富有成果,把一个稳定和全面发展的中、巴新关系带入二十一世纪。
- ◎ 这种国际新秩序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
- ◎ 只有各国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才能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国际关系,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才有可靠的保障。
- ◎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选定的专题中没有关于战争法的项目,说是因为大多数委员有这样一个共同的认识和了解:战争既已经《联合国宪章》视为非法且与和平共处的精神不相符合,因此,战争法规不应成为国际法委员会研究或编纂的对象,否则可以引起外间的误会,认为委员会对联合国维持和平的效能缺乏信心。
- ◎ 转……我躺着不动,只要它不来咬我的脚趾,就"和平共处"。
- ◎ 和平共处,这是实行前四项原则的必然结果,也是前四项原则得以实现的保证。
- ◎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原则。
- ◎ 亚非会议以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为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所接受,而且为越来越多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接受,逐步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 ◎ 同时,周恩来总理还以中国的亲身经历,以中缅之间正在友好解决存在的问题来说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完全可以和平共处。
- ◎ 在1955年4月举行的亚非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获得了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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